东方食疗与保健杂志

期刊简介

               《东方食疗与保健》杂志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于2003年正式批准的医学综合类学术期刊,国内统一刊号:CN 43-1418/R,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2-5018 邮发代号:42-206。本刊由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主管,湖南省药膳食疗研究会主办,月刊、大16开、语种:中文,英文名:Oriental Diet-Therapy and Health Care,出版地:湖南省长沙市。自创刊以来,被公誉为具有业内影响力的杂志之一,曾荣获中国优秀期刊奖。本刊为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收录期刊;万方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收录期刊。稿件要求1. 来稿要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数据准确、逻辑严谨、文字通顺、图表规范。每篇论文2500-6500字(一般不超过8000字),短篇1500字以内,来稿请详细注明作者名字、作者单位、邮寄地址、科室、邮编、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及邮箱地址。2. 来稿不涉及保密问题,署名无争议,稿件一律文责自负,本刊有权对来稿做文字修改。本刊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请勿一稿多投。3. 凡来稿后10个工作日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的作者,请及时与本刊编辑部联系。关于每期专题栏目的收录稿件内容要求每期专题为每期不同特定专业的学术会议报道,此栏目为本刊特有,本刊将根据每月本刊学术部所开的学术会议议题确定每期专题栏目内容。查稿电话:0731-83577619  投稿邮箱:zgyjlc@163.com编辑部;隆编辑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中路113号                

2025医保新规:药店销售避坑指南

时间:2025-06-13 11:04:34

随着2025年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落地,全体药店从业者需高度警惕:7月起,若未严格遵循新规销售药品,可能导致消费者无法享受医保报销,甚至引发纠纷。此次政策变化涉及药品范围、采购渠道、销售规范等多维度要求,以下从关键点逐一解析。

一、这些药品明确被医保“拒之门外”

根据最新目录,91种新增药品纳入报销的同时,43种药品被调出,66种药品修改了限定使用条件。药店需特别注意以下不报销的药品类型:

  1. 保健类药品:如滋补类产品,虽标注“增强免疫力”但无明确治疗疾病作用,例如阿胶口服液、人参制剂等。这类药品常被消费者误认为可报销,需主动告知“属于自费项目”。

  2. 预防性疫苗:流感疫苗、HPV疫苗等虽重要,但医保基金仅覆盖治疗性用药,预防类需消费者全额承担。

  3. 含濒危成分的药品:如含穿山甲片、犀牛角等药材的中成药,因环保政策与临床非必需性被排除。销售时应核查成分表,避免因“稀有名贵”宣传语误导顾客。

  4. 改善生活类药品:减肥药(如奥利司他)、生发剂(如米诺地尔)、美容注射剂等,医保明确界定为“非治疗必需”,即便顾客持处方也需自费。

二、采购记录缺失=自动失去报销资格

新规强化了药品采购源头监管:所有药品(除精神类、毒麻类等特殊药品外)必须通过省级采购平台交易,且医疗机构或药店需在结算时上传采购记录编码。若系统校验无记录,即使药品在目录内也会报销失败。

场景化示例:某顾客购买降压药“XX平片”,该药虽在医保目录,但因药店未通过省平台采购,结算时系统自动拦截。这要求药店定期核对库存药品的采购渠道,避免“有药却报不了”的尴尬。

三、销售方式不当同样触发报销失效

  1. 超限定范围销售:部分药品虽在目录内,但仅限特定疾病或人群使用。例如某抗癌药仅限“晚期乳腺癌患者”,若药店未核对处方适应症而销售给其他患者,医保将拒付。

  2. 替换药品行为:用非目录药品替代目录内同类药(如用高价仿制药替换集采中选药),一经发现将被视为骗保。药店需确保“药、码、证”三统一。

四、规避风险的三大实操建议

  1. 动态更新药品目录库:每月登录医保局官网核查调出药品清单,店内下架或设置自费标识。例如2025年新增调出的43种药品中,可能包含常用感冒药,需及时更换替代品种。

  2. 采购链路透明化:与供应商确认每批药品是否录入省平台,保留采购凭证备查。可比喻为“药品身份证”——无编码即无报销资格。

  3. 顾客告知义务:在收银台张贴“医保不报销药品清单”,对保健类、美容类药品主动提示“本产品需自费”,减少纠纷。

政策严控下,药店既是医保基金的“守门人”,也是顾客的“政策翻译官”。唯有将规则内化为经营习惯,才能在合规中赢得长期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