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东方食疗与保健》杂志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于2003年正式批准的医学综合类学术期刊,国内统一刊号:CN 43-1418/R,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2-5018 邮发代号:42-206。本刊由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主管,湖南省药膳食疗研究会主办,月刊、大16开、语种:中文,英文名:Oriental Diet-Therapy and Health Care,出版地:湖南省长沙市。自创刊以来,被公誉为具有业内影响力的杂志之一,曾荣获中国优秀期刊奖。本刊为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收录期刊;万方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收录期刊。稿件要求1. 来稿要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数据准确、逻辑严谨、文字通顺、图表规范。每篇论文2500-6500字(一般不超过8000字),短篇1500字以内,来稿请详细注明作者名字、作者单位、邮寄地址、科室、邮编、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及邮箱地址。2. 来稿不涉及保密问题,署名无争议,稿件一律文责自负,本刊有权对来稿做文字修改。本刊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请勿一稿多投。3. 凡来稿后10个工作日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的作者,请及时与本刊编辑部联系。关于每期专题栏目的收录稿件内容要求每期专题为每期不同特定专业的学术会议报道,此栏目为本刊特有,本刊将根据每月本刊学术部所开的学术会议议题确定每期专题栏目内容。查稿电话:0731-83577619 投稿邮箱:zgyjlc@163.com编辑部;隆编辑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中路113号
为何现今发表学术论文需作者签署版权转让协议?
时间:2024-06-13 09:24:13
在当今的学术出版环境中,当作者决定在我国发表学术论文时,签署版权转让协议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这一现象背后,深藏着著作权法、出版行业惯例、学术诚信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多重因素的考量。以下是对此现象的深入探讨:
首先,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作品的原创者享有著作权,这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发行、改编、翻译、汇编、表演、放映、广播以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然而,当作者选择将论文提交至期刊或出版社进行发表时,往往需要将这些权利中的一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出版机构,以确保作品能够合法、有效地被出版、发行和传播。
版权转让协议,作为作者与出版机构之间的法律契约,明确规定了版权的转让范围、条件和期限。通过签署这一协议,作者授权出版机构行使对其作品的复制、发行、翻译、改编和传播等权利。这样的安排不仅确保了出版机构能够合法地运营,也保障了作者的权益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
其次,出版机构作为学术作品的传播者,需要确保自身拥有足够的版权来合法地出版和分发论文。没有版权转让协议的支持,出版机构可能无法有效地行使这些权利,进而影响论文的出版和传播。此外,版权转让还有助于出版机构防止未经授权的复制和分发行为,保护作者的学术成果免受侵权之害。
再者,版权转让协议在维护学术诚信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签署这一协议,作者确认其论文为原创作品,未侵犯他人版权,并有权将其转让给出版机构。这一承诺有助于防止抄袭和剽窃行为的发生,维护学术界的声誉和公信力。
此外,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国际学术交流的日益频繁,国际出版机构通常要求作者签署版权转让协议,以便在全球范围内发布和传播论文。这一做法有助于扩大论文的影响力,促进学术资源的国际共享和交流。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情况下都需要签署版权转让协议。近年来,随着开放获取运动的兴起,越来越多的期刊和出版社开始提供“版权保留”或“作者保留版权”的选项。在这种模式下,作者可以选择保留部分或全部版权,而仅将非排他性的出版和分发权授予出版机构。这样的安排使得作者能够在更广泛的范围内传播和使用自己的作品,同时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